学校渊源于1938年的茂县简易乡村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阿坝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阿坝师范学院,属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建校37年来,学校发扬“生命不息 奋斗不止”的阿师精神,秉承“德才兼备 智慧永恒”的校训。
学校坐落于被联合国评为“灾后重建最佳范例”的长寿之乡、国家5A级风景区汶川县水磨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东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世界自然遗产青城山20余公里 ,西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余公里,紧邻三江生态旅游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校先后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表彰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系教育部中央教科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和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项目培训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约22.60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40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6867人,有15个教学系(部)、2个研究所、12个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和1个艺术团。现有专任教师4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158人,正高级职称教师38人(其中教授32人,其他系列6人),分布在8个学科门类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195人,另有51位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95.86万册,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用计算机1518台,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6991座,校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实验室48个,校内实训基地3个、实训室7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学校积极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办学,建有教师教育实验区6个、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68个,托管普通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
学校在服务地方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近5年来,学校教师承担各类横向科研课题6项;学校与汶川县、黑水县等建立了县校合作关系,承担了阿坝州的教育人才、管理干部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积极推广藏羌文化,以藏羌歌舞文化为题材创作的民族组舞、民族歌曲作品,在国际性、国家性、全省性比赛中屡创佳绩,受到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在全国排舞运动推广中心创编拍摄完成并于2014年通过国际认证的5首原创排舞曲目中,有3首来自我校;以羌族释比文化研究、藏族祥巴(版画)创作、大型羌族情景诗画乐舞“云朵萨朗姐”为代表的系列成果不断涌现,奠定了学校在藏羌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优势地位。
学校全称:阿坝师范学院
办学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要求:我校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4、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5、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6、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我校执行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7、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8、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
3、音乐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控制在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批量投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阿坝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阿坝师范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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